与荆门市慈善总会合作兴办慈善“阳光班” |
发表时间:2013-03-14 阅读次数:5009 |
上海市湖北荆门商会本着共享资源、共谋发展、服务荆门籍在沪企业,心系家乡、回报桑梓、尽力为家乡办实事的宗旨,经理事会研究决定,每年将会费收入中的30%资金转为公益基金,用于兴办家乡的公益事业。 经与荆门市慈善总会商定,由上海市湖北荆门商会捐资,与荆门市慈善总会合作,兴办慈善“阳光班”,为荆门市“特困、特优”的初中应届生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,帮助其完成高中学业。 慈善“阳光班”以上海市湖北荆门商会冠名,所冠名称为“上海市湖北荆门商会慈善阳光班”。共资助兴办两个班,每班50名学生,每生每年2000元,连续资助三年。总计资助学生100名,资助金额60万元。资助年限为2013—2015学年度。 合作兴办慈善“阳光班”,是一件利在当代、功在千秋的好事实事。我们将本着对捐资者负责的态度,与合作方精诚合作,求真务实,把好事办好,把实事做实,真正造福于荆门人民。 |